2024年河南省安全员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了,你们是不是都在紧张的备考中呢!?大家在备考阶段除了学习考试的大纲以外,还要多多的刷题,这样你所学习的知识才能有所运用,考试的时候才能够完整答题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河南省安全员考试易错试题+答案呢,需要的刷题了。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及时处理的
解析: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负责并签字确认。
解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规定,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
解析: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解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6、《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罚款。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未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包括()。
A.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解析: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解析: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9、《绿色施工导则》规定,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等,防止扬尘产生。
解析:《绿色施工导则》规定,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封闭、密网覆盖等,防止扬尘产生。
10、《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新招用、换岗、离岗()以上的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解析:《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新招用、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1、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的规定,落地式操作平台高度不应大于()m。
解析: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的规定,落地式操作平台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操作平台高度不应大于1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②施工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大于2.0kN/m2;当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大于2.0kN/m2时,应进行专项设计;③操作平台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或加设防倾措施,不得与脚手架连接;④用脚手架搭设操作平台时,其立杆间距和步距等结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应在立杆下部设置底座或垫板、纵向与横向扫地杆,并应在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斜撑;⑤操作平台应从底层第一步水平杆起逐层设置连墙件,且连墙件间隔不应大于4m,并应设置水平剪刀撑。连墙件应为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件,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1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的规定,悬挑式钢平台吊点应符合()的要求。
解析:悬挑式钢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不得采用钢丝绳从平台下兜底的方式。主绳吊点距平台前端不应大于【500mm】,保险绳吊点距主绳吊点不宜大于500mm,保险绳应张紧,主绳、保险绳【严禁】使用花篮螺栓调节。
13、《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其他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和班组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所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解析: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处有期徒刑()。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19、《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最低不得少于()人。
解析:《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最低不得少于3人;(二)从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的罚款。
解析:《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