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及责任分工方案 来源:齐发国际官网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5 22:16:07  点击:1 次

  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推动“两个市场监管办法”落地落实,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将交通运输市场管出公平、管出活力。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打造固原市交通执法品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思路,构建“科学、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交通运输执法体系,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及科技执法水平。以“预防为主、公平公正、执法为民、市场健康发展”交通运输监管为定位,构筑交通执法新发展格局。

  落实“两个市场监管办法”,结合“预防、日常、重点、专项、信用”五种监管手段,对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以信用评估为基础,根据信用结果予以分级的差异化精准监督管理模式,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公平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固原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道路运输主体。原州区辖区现有班线家,现有一级汽车客运站1个;现有公共交通企业1家,出租车企业7家,网约车客运企业1家,小微客车租赁企业15家;现有机动车维修二类企业60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7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6家;现有50辆以上的普货企业11家,危货运输企业5户。

  (二)公路路政主体。原州区辖区农村公路现有2253.1公里,巡逻243.588公里,桥梁42座。

  (三)货运源头主体。原州区现有煤炭、砂石料、水泥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27家。

  (一)完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库。围绕“两个市场监管办法”,建立宁夏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库,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开展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11类和运输市场13类主体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更新,信息登记应规范准确、内容完整。相关信息要逐项录入“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动态更新。(责任领导:马贵龙;牵头科室:执法监督科;责任科室:一、二、三大队、质量监督科、开城大队、三营大队)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两个市场监管办法”,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蝶变”行动。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性执法。

  2.强化“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职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3.加强执法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固原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围绕5个重点问题,整治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一直在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现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责任领导:马贵龙,牵头科室:执法监督科;责任科室:一、二、三大队、质量监督科、开城大队、三营大队)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通过年度考核、相互评比、明察暗访等不同方式,推动各项执法计划的落地落实。支队将进一步探索各县大队、各科室、大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提高,切实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信息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管理模式,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实现精准执法和科学监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外部执法环境。

  1.预防监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的利用5月份全区集中开展的交通执法服务宣传月活动,在政府部门、社会群众、行业群体等更大范围内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民法典宣传月”“执法场所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提升行业群体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在实施处罚、强制、检查中,通过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道理、情理”,预防和减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二次违法倾向。按照《两个市场监管办法》明确的记分标准,对市场主体实施处罚时,在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上予以记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或相应信息平台予以告知。

  2.日常监管。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划》。充分应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两个市场监管办法》明确的《执法检查清单》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原州区辖区内维修、驾培、公路管养市场主体确定抽查比例,实施一般监管;对“两客一危、工程建设项目、涉路施工、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工作需要与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至少抽查2次,抽查比例每次不低于20%,特别是“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抽查不少于4次,抽查比例为100%。

  3.重点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涉路施工项目、严重超限超载、旅客运输等市场主体,采取重点监管,加大监管频次。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督促消除违法后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查,从源头管控、稽查处罚,严厉打击危货运输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在国家重大活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段前和期间,逐步加强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深入现场进行监管,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汽车客运站,确保运输市场稳定。

  4.专项监管。充分的利用12345政府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官方网站、新兴媒体平台加大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转办交办等有明确案件来源的违法线索的采集。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线索移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实施专项检查,执法人员要深入监管现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实行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5.信用监管。结合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故处置以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性质、发生频次、危害后果和信用评估等因素,违法记分、学习消分,综合考量评定“A、B、C、D”等级。A级实施减量执法,B级实施常规执法,C级实施增量执法,D级应当在C级执法措施基础上加大检查频次,实施高频监管。

  (1)以货运源头为监管重点,强化治超宣传,落实“一超四罚”。深入推动路面联合执法,通过信息相互连通,同宁夏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固原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部门、属地乡镇联勤联动,加大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辖区内县、乡、村道流动稽查,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打击“双百王”车辆。

  (2)建立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为主,公安交警、宁夏固原执法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客运公司参与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从事固定线路运行的“黑车”;严厉打击利用微信群、QQ群等违法揽客、调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简廷虎、田进敏、张小慧;牵头科室:开城大队;责任科室:三营大队、一、二、三大队)

  (四)强化公路水路建设(管养)市场监管。不断的提高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严厉查处各类损坏、破坏公路的违法违规行为。

  1.公路安全保护。紧盯涉路施工、养护大中修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辖区路产路权。监督经营管理单位依法履行公路隐患排查、路域环境整治等主体责任,开展非公路标牌、桥下空间整治等专项行动,创建“平安示范路”。

  2.涉路施工监管。以重点监管为手段,按照“一事一案”“专人到底”的原则,结合工程量、周期、交通影响等制定涉路施工监管计划,明确监管方式、监管频次、监督管理要求,每周不少于2次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6次执法检查。开展预防监管,深入实施工程单位和施工现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实施工程单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监督涉路实施工程单位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严厉查处未经许可审批擅自进行涉路施工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发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

  3.日常养护监管。对照《执法检查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紧盯日常养护作业。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督促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对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一定的措施修复。发现养护作业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4.重要时段监管。在国家重大节假日前,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大公路路面养护巡查频次,及时排查各类公路安全风险隐患,紧盯整改落实。重要时段期间,督促加强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关警示指示标志的设置,强化实施工程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

  5.执法检查时段。1至2月,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工。3至10月,结合安全生产月,深入一线对养护大中修项目、涉路施工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并且开展高温季及汛期易因各类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11月至12月,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总结、案卷整理归档和年终考评考核工作。(责任领导:张小慧;牵头科室:质量监督科;配合科室:安全监督科)

  (五)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公路水路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安全稳定公平有序运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日常监管。对原州区新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辖区内新建公路项目20%,全年不少于1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重点监管。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执法监管计划,理顺工程质量与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对地方共建国省干线等重点项目、桥梁工程、上年度信用等级A级以下参建单位,含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项目,及按照相关规定列为2023年度重点监管对象项目。整治重点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工程质量管控,包括原材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整治内容有安全制度建设、风险隐患、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防护、重点整治项目不按时交(竣)工、拖延、迟滞交工验收等。

  3.监管范围及频次。成立质量安全监督组,综合运用“预防、日常、重点、专项、信用”五种监管手段,对固原市辖区所申请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达到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或各县大队监督的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全年与各县(区)开展联合监管不少于2次,抽检新建项目数量不少于20%。

  4.监管方式及时间安排。采用随机抽查、备案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择优选择实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数和政策宣贯。5至10月,开展技术交流和实体抽检,对全市公路建设市场开展质量检查。11至12月,交(竣)工验收。(责任领导:张小慧;牵头科室:质量监督科;配合科室:安全监督科)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大队、各科室、大队要加强对《两个市场监管办法》的学习和宣贯,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办法》的内容。要树牢市场监管理念,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更好地维护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执法工作规划安排,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要相互配合,主动对接辖区交警,高速公路交警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属地政府的主导下,通过跨区域、多部门联合协作,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通过年度考核、相互评比、明察暗访等不同方式,推动各项执法计划的落地落实。支队将进一步探索各县大队、各科室、大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提高,切实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信息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管理模式,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实现精准执法和科学监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外部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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